【报废百科】问题人开问题车! 拘留!十五天!
小编发现,许多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人,往往带着侥幸的心态,在这里小编想提醒各位车主,这种心态千万不能有!!!
近日,交警大队接到预警,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在一大学门口出现,当民警到达现在时,车辆已经不在了,经过对路口多次布控,终于将该报废车成功拦截。
经过查证,发现这不仅仅是一辆报废车,驾驶该车的驾驶员还无法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,那驾驶员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?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报废车应当予收缴,强制报废。
目前,该车驾驶员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是违法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3000元的严格处罚,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同时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
在这里提醒各位车主,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,应主动交给正规合法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,切勿带着侥幸心态上路行驶,这不仅仅威胁自己的生命,还有他人的人身安全!
中物再生公司是合法、正规、专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,为广大车主提供车辆回收、报废、出具注销证明一站式服务。在城区、小榄镇(含东升片区)、黄圃镇、沙溪镇、三乡镇及火炬开发区均设有业务受理点,欢迎各位亲临办理!业务服务热线:0760-886150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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